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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设计公司分享品牌LOGO标志设计注意事项及各种类型商标设计要点

来源:聊城商标注册公司 注册商标公司      2020/3/14 14:47:42      点击:
   商标设计公司分享品牌LOGO标志设计注意事项及各种类型商标设计要点。聊城申请商标注册的公司越来越多,各位聊城注册公司企业主也都越来越重视自己品牌保护,但在聊城注册商标前需要设计商标的构造结构,其实商标设计也是包含很多学问的,不是简单的元素组合而已。

   聊城商标设计公司-易简天成小编认为商标设计过程中不能只追求商标的美观与实用,同时需要严密地考虑商标设计的合法性。今天聊城商标公司小编分享商标设计的注意事项,以便共同学习。

   聊城商标设计公司针对商标品牌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商标战略作为CI战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要求商标与整个CI战略体系保持风格、观念、视觉等诸方面的一致性。从商标设计就开始体现CI战略精神,保护一体化风格,从商标上体现企业的地位.企业的声誉和企业的形象。
   二、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一般不能独立作为商标构成的要素。但是颜色是商标整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商标区别于他种商际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单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四、商标是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产生和发展的。设计风格与产品营销相结合有助于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开展。
   五、许多国家禁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往往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六、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和与特定的人的身份密切联系着的商标权利的保护,商标的版权保护即属人身权的保护。
   七、一些文字、图形是禁止用作商标的,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差别性。
   另外,聊城商标设计公司-易简天成小编认为,再进行商标设计之前,应该熟知商标分类,小编认为商标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声音商标设计事项

   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一支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2、数字商标标设计事项

   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以数字为主要设计元素的商标,除了某些企业、机构、品牌需要外,常见于与数字相关的主题性事件,如连续性的赛事,以及周年庆典等活动。


   3、图形商标标设计事项

   图形商标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具有某种形象的图案作为商标;二是用简单明了的几何图形或色块组织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应具有识别性,使人一看便知为商品标记。图形商标不受语言限制,在任何语种的国家和地区内,人们只要懂得图形就会明白商标的含义。图形商标的缺点在于不便呼叫。在商标设计中,商标图形的处理手法可分为具象图形表现和抽象图形表现,具象图形的商标侧重于忠实于客观形象,抽象形的商标则是一种独特意味的阐释。


   4、文字商标标设计事项

   以文字为商标的企业比较多,因其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而受到企业的青睐,如:恒源祥、淘宝、美团等。文字商标的设计与字体设计类似,通常是运用变形、装饰、重构等手法进行创意,形成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的视觉符号。文字商标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在实际应用中,以汉字和英文最为常见。汉字商标因其民族特色而具有独特的吸引力;英文商标则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


   5、颜色商标标设计事项

   颜色商标是指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我国《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相关解释中将颜色组合商标界定为“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在商标设计中,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6、三维标志商标标设计事项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其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需要注意的是,以三维标志进行商标设计时,不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进行商标设计,因有违商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此类商标是无法获得注册的。


   7、图文商标标设计事项
   图文商标是指以非文字图形与文字结合的表现形式,两者之间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为作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商标的表现内容和视觉形式,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了主题的诠释空间。商标的形态无论是以图为主,还是以数字为主,其间的关系呈现,是由信息传达的目的和诉求来决定的。
   在商标设计中,上述商标构成要素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