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
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
很多人在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就开始满心欢喜的等待商标注册成功,谁知道等来的确是驳回通知。商标被驳回越来越常见,那么,商标被驳回后,该怎么办呢?
一、商标被驳回5大常见原因:
1、有在先近似商标导致驳回
就是在我们申请商标之前,已经有在先注册的相同和近似商标了,这个就涉及到在先近似检索查询,有的机构负责人认真查,有的机构没有检索清楚,有些过分的根本不查或者明知有风险确已任何机构都不能保证通过为由直接提交。
2、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驳回
商标自身由于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被驳回。我国现行的《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比如LS名就特别容易驳回。
3、盲查期导致的驳回
商标盲期是无法避免的,盲期指的是有人在我们提交前很短的时间内提交了和我们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这些商标提交在系统里没有及时更新,导致查询时没有看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4、材料提交不规范
5、商标缺少显著性等
二、商标驳回了之后该怎么办?
1、商标注册驳回并不代表这个商标一定不可以注册和使用,驳回只是商标局的初步决定,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3、商标注册驳回的理由不同,提出复审所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也不相同,建议当事人对不同的驳回理由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证据。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等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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