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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聊城商标注册不能做什么

    来源:      2019/5/8 15:58:00      点击:
       商标注册有为企业提供方便的一面,也有企业对商标注册使用进行要求的一面,就像平常所有的事情中,总会存在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一样,下面就根据商标注册聊城——易简天成小编来详细的说说,关于企业注册商标,其中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申请人不能做什么?
       首先是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另外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R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其次是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而且如果商标注册完成,商标注册人还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过程,到注册商标完成之后,企业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申请使用人不能做的一系列的商标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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